八陡鎮石炭塢總廠區南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八陡鎮石炭塢總廠區南側地塊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八陡鎮山東特種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廠區西南側,總面積867.01平方米,中心坐標 E117.879307°,N36.456904°。地塊東側為山東特種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西側為未利用地,北側為未利用地,南側為村民自建房。
該地塊20世紀50年代前為未利用地;20世紀中葉淄博油漆廠成立后在該地塊設立地下水井專用泵房,抽取地下水暫存于蓄水池內向廠區定期供水;2000年左右該泵房停用,一直閑置未開展其他活動。2018年淄博晗陽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租用該地塊利用原有構建筑物升級改造后,主要從事金屬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2023年5月相關生產設施設備整體搬遷至新廠區,并對原有構建筑物進行拆除。
通過對當地自然資源部門八陡鎮人民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的人員訪談并結合《博山區八陡鎮總體規劃(2018-2035年)》確定,該地塊后期規劃為工業用地,博山區自然資源局預對該地塊整體收儲備用。由于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屬為淄博油漆廠,屬化工類行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計劃,根據國家技術導則規定開展工作,進行了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和檢測結果分析等工作。
本次調查共設置5個土壤檢測點位(含地塊內4個、地塊外1個對照點),送檢樣品15組(不含平行樣與空白樣),檢測指標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基本項目45項和石油烴(C10-C40)共計46項;其中檢出重金屬及無機物6項(銅、鎳、鉛、鎘、砷和汞)、半揮發性有機物?1項和石油烴(C10-C40)1項。送檢土壤樣品的檢出數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本次調查對地塊內蓄水池內的積水采集水樣1份,檢測指標包括《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常規22項和石油烴(C10-C40)共計23項,檢測結果除溶解氧外均未超出Ⅲ類水標準限值。
綜上,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當地規劃用途要求,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階段。